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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475回:无案赖子挟仇报,贤令尹据禀登场

来源:趣史斋    阅读: 7.3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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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第475回 无案赖子挟仇报 贤令尹据禀登场

却说众人见仇家出了此事,说叫李氏的内侄出来做主。李氏此时也是无法,只得道:“我的内侄,闻说昨早动身到扬州买卖,不知他可真在家?如尚未动身,便请你们将他喊来。”

众人道:“我等且喊他去。”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当时有人便匆匆寻了灯笼,出门而去。谁知这李氏的内侄,名叫李贺芳,自幼读书不成,改习了绸缎生理。从前在这萧县绸缎店内做个伙计,无奈他不守本分,终日与那班差伙、光蛋、游手好闲之人联为至好,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不到数年,把祖上产业败得干净。店内管事的见他所交非人,也就将他歇下。

谁知他更肆无忌惮,终日与一班搭台讹诈的朋友吓诈乡愚,时常到仇瑶家中看他姑母。哪知他以看姑母为名,实则因仇瑶久出不归,见王氏有几分姿色,起了那不良之心。言语之间,百般挑弄。无奈这王氏十分贞烈,任他如何言语,总以正言责之。

两次三番碰了恶语。

施公案第475回:无案赖子挟仇报,贤令尹据禀登场

李贺芳知他不得下手,因此怀恨在心。近来谎言骗他姑母,说到扬州买卖,因缺盘川,前来借贷。那李氏因自己的儿子远出,一个内侄,未有不怜之理。见他说做买卖,便将王氏针线钱给他。虽然有此意思,总因自己家贫,媳妇寻钱甚苦,不好明说出来。王氏明知李贺芳是派假言,无奈见婆婆如此用意,孝顺媳妇,总想讨老人欢喜,因向他婆婆说道:“表叔无钱前去,媳妇前日还有三吊铜钱,可给他贴补盘费。”李氏见他说出,自然赞叹一番,将贺芳喊来,王氏将钱取出,向着贺芳说道:“叔叔此去,将本求利,愿你生意兴旺,发业起家。愚嫂因你改邪归正,故给你这盘费,若日后归来,依然如故,恐你自己也惭愧了。”这番话,说得李贺芳无言可答,只是敢怒不敢言,诺诺连声,称谢而去,因此愈加怀恨。此时在家,正与人赌钱,忽然见他姑母的邻舍于二匆匆跑来,喊道:“李大爷!你表兄死了,你姑母喊你快去呢。”李贺芳听了此言,忙道:“哎!于二爷,你作耍什么?仇瑶出去十年未回,你哪里知他死的?是谁前来送信?”于二道:“你还不知此事,仇瑶昨日午后归来的,方才进屋睡觉,忽然大叫一声,死过去了。问你那表嫂何以如此,她又是不肯说出,这事岂不奇怪!现在你姑母同他媳妇俱哭昏在地,请你赶快去罢。”李贺芳听了此言,暗喜道:“我两次三番不得到手,他反骂我一顿,今日遭了这事,到我手里,也叫她知我的厉害。”当时将赌帐算明,与于二匆匆而来。

到了仇家,他姑母同王氏俱已为人灌醒。李氏见了他内侄,自是格外伤心,将仇瑶回来的话说了一遍。李贺芳向着王氏说道:“冤有头,债有主,哥哥是个活人家来的。这事喊我前来,也是无益。但问嫂嫂,方知底细。既不是暴病而死,又非带病回来,至于那人道的事情,也人人有的,从未听过因此绝命,难道不是人为吗?这事显见有别情,若不控官,也不明白。”

说着,恨恨的将他姑母拖去,向她说道:“你老人家平时以她为好人,左一个贤孝的媳妇,右一个贞烈的妇人,今日知道为人了。不是与人通奸,被奸夫将仇瑶害死,为何他方到家内,便如此死去呢?”李氏听他内侄之言,连忙哭道:“这明是他身死不明,但是我媳妇贤孝万分,断无这苟且之事。你切莫如此乱说,这也是我命苦。老年丧子,好在他昨日回来,带有银两。你带我前去买口杉木的棺材,并那衣服等件。这惊动官府之事,我是不做。儿子已死,不能冤枉媳妇了。他平时与我片刻不离,而且连大门不出,哪里会有此事?”李贺劳看他姑母如此,冷笑道:“常言道:‘私盐抱紧越好卖。’她做的事,你怎能知道许多?表兄身死不明,我若不代他申冤,外人还要骂我。照此看来,谋害亲夫,已是可怕,随后再将你老害死,我们这般亲戚担当不起。天下也未见过儿子为媳妇害死,我们不去申冤,反说媳妇是个好人,岂不令人可恼?”他两人在外面讲,王氏在里面早已听见。知他欲报前仇,赶着出来,对他婆婆说道:“自古妇人‘出嫁从夫’,这四字我也知道。现在你儿子已死,我里外全无望想,居心一死,相从地下。但是他这身死不明,连我也不明白,既然叔叔告官,此事甚好。听说这县太爷也是一个清官,果能将此事审明,那时媳妇虽剐虽剁,也是甘心,对得起你儿子了;不然目下虽死,还落个不美之名,还说我畏罪身死呢!”说罢,不禁大哭,反催李贺芳前去报案。

施公案第475回:无案赖子挟仇报,贤令尹据禀登场 第2张

李贺芳本是个无赖,当时便出去寻了地甲并那班搭台子讹诈朋友,写就禀词,到城内报案。此时刘大成正升早堂,看见一个状词,当时展开看道:具禀人李贺芳,年二十八岁,本邑人,为谋弑亲夫,迫叩临验事:窃民姑母仇李氏,生有一子,名唤仇瑶,兹因娶妻王氏,举止不端,秽声四播,不得已,远出广东,集资贸易。近以老母在堂,日久未,殊深焦灼。于某日回乡视亲,兼扫祖墓。不意王氏同夫夜睡,私约奸夫,将亲夫仇瑶谋害,受毙致命之处,难入呈词。为此姑母遣民据情投报,叩求青天大老爷,赶速赴乡,验明尸身,将王氏讯明,照律惩办,实为德便。上禀。

刘大成将这呈词看毕,随向李贺芳问道:“这案件乃逆伦之事,何以仇李氏不前来具禀呢?”李贺芳道:“仇李氏已年老难行,族下又无他人,惟恐自己前来,仇王氏乘隙逃脱。小人是他的内侄,属在姑表,理合禀诉。”刘大成见他所言也还觉确当,当时只得传了通班,带同仵作、刑房,下乡而来。到了午后,早已临报,随将地甲并邻舍传来讯问,皆说:“仇瑶久出是实。至于昨日回来,夜间何故身死,小人等实是不知。”

刘大成道:“你既是邻舍,人家出了这逆事,也不能置身事外。李贺芳那禀上说,仇王氏谋弑亲夫,但仇王氏这人平时为人如何,尔等应该知道。晓得她奸夫是谁?从实供来,本县好出捕拿人。”邻舍道:“小人虽在邻近,但仇王氏平日实是贤孝无比,大人如不相信,问她婆婆便了。惟有死者伤痕,令人真是奇怪,非大老爷验后,不得而知。”刘大成见众人如此言语,又不知伤痕在于何处,即是李贺芳禀上,亦未说明,已是满腹疑惑。此时,只得将仇李氏并他媳妇提到面前。只见王氏垢面蓬头,悲苦情形,不堪言状。虽然有几分姿色,却无一点轻狂习气。到了案前,大哭不止。县官问了数句,但说道:“小妇人愿随夫死,但夫死之故,实是不明,叩求大老爷判明这缘故,小妇人虽千刀万剐,亦所不辞。”说罢,便大声痛哭。又将李氏问了数句,皆说是儿子昨日回来,夜间身死,求大老爷申屈。

县令此时,只得命衙役如法相验,才将尸身抬至场上。不知他说出什么,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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